自贡吊车装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车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车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2、吊车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车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吊车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车装作业方案。吊车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车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吊车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车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8、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9、实施吊车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车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10、实施吊车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车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11、实施吊车出租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车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车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车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12、 实施吊车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车装作业。